王文基,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
自明的事實之學
一九一七年,曾任日本大阪精神學會華人教授主任的鮑芳洲,為提倡催眠術,在上海成立「中國精神研究會」。在會則中,鮑提及催眠學研究為當下急務。「以我國現時之程度,比諸歐美各國固有懸殊……故凡醫師教員有教養子弟之責者,與夫從事諸般業務之倫,此際應起而研究之,庶幾不致落人之後耳」。「研究會」設有「通信教授部」,以函授方式提供地方會員學習催眠術,按照講義指示進行實驗,以驗證催眠術的真偽。在若干會員寄回的實驗報告中,亦記載「立會人」(見證人)的姓名與身分,以證明實驗確實進行及其效度。實驗的內容包括動物催眠、千里眼、人格轉換、精神感通、模擬運動、以人為橋(「強直狀態」),以及各種疾病的治療等。例如,第六一號地方會員、浙江慈谿的馮君翼在報告中紀錄多次實驗結果,成功催眠了雞、小狗、蟾蜍、大毛蟹、河蝦。第兩千四十號地方會員、天津河北陸軍軍醫學校的「催眠得業士」余斯清,在一九一七年十一月校內遊藝會中被推舉為「催眠部長」。「舉凡催眠種種現象均當眾實驗之。觀者目停口呆、伸舌作驚訝者比比皆是,謂予有邪術。操符籙者頗多抑知精神現象乃根據科學之理而來。苟明斯理,亦何奇之有哉?」
同時期,日後對中國科學發展有重要貢獻的「中國科學社」,也強調事實的首要性。創辦人之一的任鴻雋於一九一四年痛陳:「為學之術,在由歸納的論理法入手,不以尋章摘句玩索故紙為已足,而必進探自然之奧。不以獨坐冥思為求真之極軌,而必取證於事物之實驗。」後來他更提及「『二十世紀之文明無他,即事實之學戰勝文字之學之結果而已』」。在一九一六年中國科學社第一次常年會上,他就「外國科學社及本社之歷史」為題發表講演。現代學社與之前以人為中心、偏重德育的傳統中國學會主要有兩點不同。一是現代科學分科極細,故需不同領域之人通力合作。一是現代科學重實驗,而實驗設備及器材等所費不貲,因此「非有一種公共團體,替研究學問的人供給物質上的設備不可」。之後他詳細描述英國皇家學會、法國科學院、柏林科學院等機構的歷史,得到要「自己設立實驗室以研究未經開闢的高深學問」的結論。而在他為中國科學社會址所構想的藍圖中,除圖書館與博物館之外,更需設立幾十個實驗室。「請了許多本社最有學問的社員,照培根的方法,在實驗室研究世界上科學家未經解決的問題」。
雖然在當時某些中國知識菁英眼中,鮑芳洲或許假科學之名,行旁門左道之實,但在核心點上,上述雙方確有相通之處。在清末以降幾波西學東漸的衝擊下,「實驗」與「事實」的優先性對擁抱科學以圖存亡繼絕的知識份子而言顯而易見。胡適在將實用主義(pragmatism)引介入中國時,強調的也是「科學實驗室的態度」(the laboratory
attitude of mind)。真理並非是「那絕對存立的『道』哪,『理』哪」,而是「實在的,是具體的,是特別的,是有憑據的,是可以證實的」。藉由建立知識/人際網路,成立專門機構等社會組織方式(不論是鮑芳洲的函授網絡,抑或是任鴻雋等人的中國科學社、《科學》雜誌、科學圖書館、研究所),知識分子們希望藉由鼓吹實驗方法與事實的重製,將科學的心態與新知傳播到中國各地。對當時的知識菁英以及現在的我們而言,這一切似乎都不證自明。
爭議研究與科學知識社會學
《利維坦與空氣泵浦》一書作者所關切的是「現代科學」—更正確地講,一種「實驗性」的論證樣式—的誕生與某種特定社會-政治秩序建立的關係。簡約地說,整本書想要以歷史研究方式回答的問題是:「現代科學」與同時在西方誕生的新政治秩序之間有何關連?對作者來說,此二者是一體兩面的過程,目的都在解決「秩序」(order)的問題。
一六六○年代初期的英格蘭,不管是就自然知識應該採取的形式(經院哲學、笛卡兒式的機械論哲學、或實驗方法?),或者政體應當具有的結構(君主專制或共和?),都是處於爭議不休,亟待釐清的狀態。其中,波以耳及其皇家學會的同儕以及霍布斯,兩造分別勾勒出的新自然哲學,目的不僅只為了單純知識論上的需要,更為了重整英格蘭後復辟時期混亂的政治秩序。在現代科學假定的「起源」處,我們發現自然知識在特定時空條件下所具有的特殊性。而正是這些特殊性,而並非科學哲學家所關切的某些放諸四海皆準的價值或思考模式(「客觀」、「精確」、「證明」、「實驗」),構成了特定自然知識的樣貌,同時也成為二、三十年來科學史學家關注的焦點。
對波以耳等人而言,建構一個具有共識的理想社群是唯一的解決之道,因為它可作為英格蘭社會的範本。換句話說,維持知識社群內的社會秩序同時也將確保國內社會秩序的和諧。這個理想的社群由主張實驗的自然哲學家所組成。成員或許在宗教、甚至自然哲學的理論上意見相左,但是眾人一旦同意以「事實」(matter of fact)(「對於現象本身所作的理論中立的陳述,與某人確實經驗之事相關的『事實』」)為本,並以實驗方式驗證之,再加上合格成員的集體見證,一切爭議皆可解決。作為實驗器具,生產事實的氣泵因此便成為社群最佳的標誌。這同時也是兩位作者討論的核心。波以耳等人不斷地改善氣泵的功能,不厭其煩地將之展示,並以文本方式紀錄並流通其操作細節與實驗結果,以資證明。根據本書的分析,實驗哲學家們圍繞氣泵所進行的理論與實作(practice)上的修正,並非單純地力圖達到一種運作無礙的狀態。對當時地位尚不穩固、亟欲建立知識與社會權威的皇家學會成員而言,捍衛氣泵的完整性同時也在捍衛一種維根斯坦所謂的「生活形式」(a form of life)。實驗哲學家通過書中所謂的書面技術、社會技術以及物質技術,目的在擴展知識之得以複製、實驗得以重製與見證的空間,使實驗生活形式得到認可。不過,雖然知識的可共享性與公開性在十七世紀成為自然知識的特色之一,但原則上民主、開放的實驗哲學社群在實際上卻將不接受實驗論述模式,以及事實在知識論上所具有的重要性的人被排除在外。「唯有社群性的行為方能確保適當的道德確定性以及適當的知識」。換言之,自然知識的生產之所以可能,在於對社群的疆界進行控制與管理等動作。對實驗哲學家而言,實驗室中所生產的事實既然來自於自然界,又經過具有特殊身分的社群成員成員的見證,其知識論上以及道德上的確定性必然高過於可信度可議的人。
羅伯特‧波以耳的第一具氣泵,本圖取自《物理機械新實驗》(愛丁堡大學圖書館藏)
羅伯特‧波以耳的第一具氣泵,本圖取自《物理機械新實驗》(愛丁堡大學圖書館藏)
實驗自然哲學家逼迫自然、以人為方式強力介入來展示自然的這一切作法(培根所謂的「扭轉獅子尾巴」)對某些人而言並非天經地義。當時心存疑義並起而攻之的人包括霍布斯。霍布斯一般被認為是哲學家,他在英格蘭內戰時期為鞏固國家最高權力(sovereignty)所著的《利維坦》(Leviathan,聖經典故,本意大海怪、巨獸)常被認為是馬基維里以降最重要的政治哲學著作。不過這種現代的學科分類(科學/哲學,自然/社會),並不適用於以機械論研究自然現象的霍布斯。他認為,要理解與人、社會與自然界相關的一切,唯有藉由幾何學與力學的知識。換言之,幾何學既是政治哲學,也是自然哲學的基礎。霍布斯深受歐幾里德與伽利略的影響。在歐氏幾何學的架構下,若要認識萬物,必須由其性質的定義(如「點」、「線」)開始。文字正確,定義明瞭之後,萬物的性質可由推理、證明的方式一一演繹得知。而伽利略等人的數學證明著重普遍性與規則性,而非偶發與變異。在此脈絡之下,波以耳等人利用實驗所獲得的「事實」,對同樣也主張知識公開性的霍布斯而言,只不過是若干人感知自然界時所產生的「私密」、「個別」經驗。而以實驗證據與見證的形式所展現的個人感官經驗,並無法證明自然哲學理論的真偽。若每個人都以自己的實驗為重,訴諸各自的權威,則爭執勢必將再起。例如,對霍布斯而言,波以耳等人極為重視的「真空」等概念實際上定義不明,易陷於荒謬,引發爭論與騷動。再者,「任何一個人或一定數目的人的推理都不能構成確定不移的標準,正如一種計算並不因為有許多人一致贊同就是算得正確一樣」。在此狀況之下,確定性應當如何確立?在眾人有所爭執,相持不下之際,「有關雙方就必須自動把一個仲裁人或裁定人的推理當成正確的推理。這人的裁決雙方都要遵從,否則他們就必然會爭論不休而動手打起來……」。這眾人公認之仲裁者或法官便是霍布斯理想中之「利維坦」,這集國內眾人所讓渡之權於一身的統治者。因此對霍布斯而言,實驗哲學家們自成團體,宣稱可為自然代言,正如教會人士一般意圖瓜分主權,不啻成為社會動盪之源。反之,幾何學之結論,便無可爭議之餘地。
謝平與夏佛筆下霍布斯與波以耳間的衝突,並非是輝格史家筆下黑暗與光明之子間結果可期的廝鬥。在這個典型的「科學爭議研究」(controversy studies)中,他們首先懸置了波以耳與霍布斯雙方究竟誰對誰錯、誰是理性誰又是非理性的判斷。兩位作者由與實驗儀器操作相關細節的爭論開始,進而鋪陳兩種截然不同「生活形式」之間的衝突,乃至於雙方在王政復辟時期對維持社會安定看法上的不同。這一切環環相扣,互為因果,事實與因果解釋、自然與社會之間的疆界也因此並非波以耳與之後科學家們所宣稱的如此截然二分。一如書中一再強調,「知識問題的解決,就是社會秩序問題的解決」。謝平與夏佛所承襲的「科學知識社會學」(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的重點不在於強調科學事件的發生或科學理論的發展來自於「外在」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因素的影響—例如清教徒革命,或資本與市場的發展之於十七世紀英格蘭的自然哲學的興盛。科學知識社會學的主張是,生產自然知識的過程本身便是一種社會活動。無論自然知識的內容本身,論述的形式,生產知識的過程,都是特定社會成規(social conventions)運作下的產物,雖然此處的「社會」指的常是為數僅數十或數百的知識社群。換言之,社會是「內在」於實際的科學活動之中,而非以外在因素的方式「影響」、「決定」、或「左右」了自然知識的內容。自然知識與活動既然一如人世中的其他日常行為,是特定時空下的產物,便可以透過歷史、社會學,甚至人類學的方式加以分析。這或許正是作者在書名中將《利維坦》這部所謂的政治哲學論著與「泵浦」這具所謂的科學儀器並置的理由。這看似突兀的舉動一方面帶出之前科學史與政治史研究中較為人忽視的面向:霍布斯的自然哲學與波以耳的政治哲學。利維坦同泵浦一樣,都是以嚴謹的自然哲學知識為根基。如此一來,科學史也同時是政治史。另外一方面,藉由策略性地運用霍布斯對實驗式自然哲學的詰難,作者帶領讀者窺見,泵浦同利維坦一樣,都起始於人類意志,需要結合眾人為一體,透過社會約定的方式形成,用以解決知識、宗教與政治等紛爭所引發的社會動亂。所謂的「事實」並非早就存在,靜待發現,或者本身與理論或詮釋無涉。事實需要共享同一種生活形式、並被管理得當的眾人努力生產而成。如果實驗與事實在現今社會中的地位變得如此不證自明、顯而易見,問題在於整個自然知識生產與社會秩序解決的歷史過程變得隱然不見。
* 本文寫作期間先後同陳傳興、周易正、祝平一、雷祥麟、陳瑞麟諸位先生交換意見。文中謬誤及力有未逮之處,自當由作者一人負責。
Shapin,
Steven and Simon J. Schaffer著,蔡佩君譯(2006[1985]),《利維坦與空氣泵浦:霍布斯、波以耳與實驗生活》(Leviathan and the
Air-Pump: Hobbes, Boyle, and the Experimental Life)。台北:行人。
本文由行人出版社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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