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

《利維坦與空氣泵浦》導讀︰顯而易見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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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基,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

知識確定性的歷史
本書的目的在於鋪陳兩種論述樣式與生活形式各自具有的性質,以及兩者之間的差異。一如作者在結論處所言,書中並沒有問「為什麼最後波以耳贏了」這類的問題。在一六六年代初期,霍布斯與波以耳雙方的生產知識的綱領都可能成功。作者的關切點在於將問題複雜化、去熟悉化,而非便利地根據當下的標準判定對錯。不過兩人利用法國科學研究者拉圖(Bruno Latour)的論點,約略提及實驗社群高度動員的能力:「結交的盟友最多、與之結盟者也最有力的人,就會取勝」。實驗自然哲學家在後復辟文化中製造需要,將自己的關切轉換成社會上其他成員的關切。他們宣稱,任何人想要解決自然界或人世中的種種問題,都可以從實驗社群這個理想政體中找到答案。接著兩位作者關於爭議如何結束的討論嘎然而止。退一步想,若真要循著作者的思路解釋波以耳最後為何勝利,或許必須再將本書討論的範圍延長,分析之後的數十年或數百年之間實驗的生活形式在不同的時空脈絡下逐漸被挪用、修正、適應的整個動力過程。不過,整個圖像的描繪需要更多、更細緻的個案研究方才可能。
                                               惠更斯展示於巴黎皇家科學院(一六六八年五月)的氣泵設計。(愛丁堡大學圖書館藏)
藉由幾位學者對「事實」歷史的研究,我們或許可嘗試回答實驗樣式如何獲得正當性與權威性的問題。這個相對而言較新的自然哲學樣式雖然以倫敦的皇家學會為中心,但並非僅侷限於英格蘭。科學史家狄邇(Peter Dear)指出,皇家學會的成員並非發明了「事實」,而是利用它來達到特殊目的。在當時的歐陸,也有其他類似的科學團體與耶穌會的自然哲學家們環繞著實驗與事實運作。在此之前,「知識確定性」大多來自於對權威性文本(特別是亞里斯多德的著作中立基於日常經驗的普遍性宣稱)的評論與註釋,而後逐漸被在特殊時空下生產的個人經驗的見證與記錄所取代。換言之,波以耳等人與事實的關係必須放在「知識確定性」典範上的轉變這個更大的脈絡下來理解,而非僅涉及他們的高度動員能力或三種技術的巧妙運用。
此外,「事實」的生命史也是學者夏琵若(Barbara Shapiro)關注的焦點。不過與其他學者相較,她分析的範圍更廣。她指出,「事實」的概念最先來自於現代早期的法律領域。在英國的習慣法中,「事實問題」(matters of fact)由陪審團確定,而「法律問題」(matters of law)由專業的法官負責。陪審團必須透過文件記載或目擊者的證詞確認特定的人類行為或涉及人類的「事件」(例如謀殺、搶劫、叛國等)的真偽。「法律脈絡下的『事實』因此並非指已被證實的真理,而是某一據稱存在的行為,而其是否發生仍有爭議」。這些在法律領域中所討論的與事實相關的特徵(如真確、親眼見證、公正不偏)之後產生影響,形塑了其他的學科與領域的知識形式,其中包括歷史、遊記、方志,乃至於博物學與神學等。到了十七世紀末、十八世紀初,「事實」的概念與重要性藉由不同管道已經被普遍接受,成為英格蘭思想的一部份。而正是在這一整個「事實的文化」中,實驗自然哲學家的所作所為才獲得正當性。夏琵若便以此質疑事實的概念是否真如謝平與夏佛所言與紳士的特殊身分緊密相關。
與上述兩位學者相近的觀點,也可以在研究怪物、珍奇、奇聞異事的科學史家達思頓(Lorraine Daston)的著作中發現。她指出,培根式的事實之所以在十七世紀取得認識論上的勝利,在於為學界解決充滿理論上莫衷一是、各自為政的窘境。此種(至少在原則上)強調謙沖溫雅之道,以平和討論而非教條主義者間的激辯來達成共識的團體,早在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的法國、義大利與日耳曼地區便已存在。達思頓也以此鋪陳「客觀性」在當時的特殊含意:價值中立、不可知論的要求訴諸的是理論,而非國別、階級。
空間的政治解剖學
雖然謝平與夏佛以一六六年代初期的英格蘭為討論的焦點,但本書並非單純的歷史研究,或兩人所自謙的「科學知識社會學的操練」。《利維坦與空氣泵浦》的寓意在促使包括科學家在內的讀者認識一般自然知識生產的過程,以及科學家的行為,進而反思甚或置疑當前不證自明的景況。為達到這個目的,作者運用了相當多的分析策略,之前提到的書面技術、物質技術以及社會技術便是其中極為明顯的例子。除此之外,本書中反覆出現的「空間」與「地圖學」的隱喻也十分重要。


克勞德裴侯(Claude Perrault),《動物自然史記事》。惠更斯修改過的氣泵在圖左。畫面是一六七一年路易十四國王()與寇貝爾()造訪科學院的想像圖。(劍橋大學圖書館藏)
空間的隱喻至少在兩個層次上操作。首先,是自然知識的「在地性」(locality)或「所在性」(situatedness)。雖然兩人於此處關於空間、知識與權力三者關連性的論述不如法國思想家傅柯般有系統,但是類似傅柯以深植於實際「空間」中知識與權力的相互扣連,來取代「時間」所象徵的連續性與抽象的意識進程的手法,在書中處處隱約可見。對傅柯而言,知識一如人類的歷史,並非依循既定的內在邏輯有機地發展,一再地自我否證、超越、純化。傅柯的研究綱領在於紀錄權力的軌跡,而「論述」所鋪陳出的路徑正是他得以將權力結構體拆解的著力點。跳脫純粹對理論等人類認知產物(譬如孔恩所謂的「科學教科書」)的爬梳,反之致力於描述自然知識實際生產的空間,分析相關人員的實作與社群中的各種成規,釐清知識、儀器與人員得以流動的「強健社會網絡」(socially robust network),也成為謝平、夏佛以及其他科學史學者批判本質論的實際表現。環繞著空間意象的歷史與社會學研究因此成為利器,剖析科學知識如何經由特定社會行為從「在地」轉變成「普遍」的過程。「地圖已經取代了紀事」。換言之,自然知識不再是孤獨面對真理的個人思維運作下的產物(例如笛卡兒著名的獨自在火爐旁的沈思,「我的身體,這紙,這火……」)。反之,自然知識的所謂「客觀性」或「普遍性」是各種社會組織的方式(本書中所謂的「技術」)在實際空間中運作下的結果。「不證自明伴隨著從私密到公眾、沈思到名聲的轉變而來」。
其次是「劃界」或「疆界分割」(boundary-work)的問題。書名中利維坦與空氣泵浦的並置同時也點出,在我們這個科學已成為強勢論述的時代中,「社會」與「自然」這兩個領域之間存在著相當的鴻溝。對本書作者而言,如今科學家自成排他性極強的團體,獨自為自然界代言。相較之下,社會一般大眾只能被動地收受、認可、同意或支持科學家的詮釋與決定。這種科學家與大眾的區隔、自然與社會的二分,實際上是十七世紀的自然哲學家與之後的科學家劃界的結果。謝平在其他地方也提到,「科學」與「公眾」這兩個範疇並非「當然」、「不可避免」或「與生俱來」;「它們是巨大的歷史成就」。傅柯的空間權力觀也促使謝平與歐弗(Adi Ophir)對這個主題進行更深入的討論。他們引伸出十六、十七世紀以後科學社群、學科、實驗室等地作為「異質空間」(heterotopia)的看法。例如,在強調觀察與實驗的空間中,唯有那些被授權的人才能看到不可見、但卻也同時「顯而易見」之物(「大氣壓力」、「細胞」、「粒子」等)。在一篇自稱為「實驗哲學的『政治解剖學』」研究中,夏佛也提到:「權力的建立意指對空間的管理」。不過,這空間的政治地理技術也不僅只適用於局外人。有限的民主必須放在兩個層次上理解:「我們可將〔行動者的文化疆界〕理解為文化空間中一套被建構及維持住的標記,這讓集體能夠有力地告訴成員他們在哪裡,哪裡可以去,哪裡不可以去,在這地方允許怎樣做事」。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我們在傅柯的著作中雖然清楚看到權力實際操作的機制與場域,但無法確定權力的單一來源時,那麼謝平與夏佛在勾勒十七世紀歐洲自然哲學與其儀器傳遞的路程的同時,描繪出的是立場相左的哲學家旗幟鮮明的知識與社會關切。相對於傅柯分析中權力的無名,至少在本書中,不管是主體(不管是個人或是擬人化的社群)的利益與關切,或他們殷切地試圖左右或動員的權力關係,是相當清楚可見的。相形之下較為微觀的「實驗室研究」(laboratory studies),如何與上一章節中所提的文化史、思想史,以及傅柯所謂的「思想系統史」,甚或是「系譜學」式的分析進行更有建設性的對話,的確值得深入的探究。
對話與劃界的未來
這股夏佛所謂「喪失顯而易見」(the loss of the obvious)的研究取向的確具有強烈破除偶像的味道。然而必須強調的是,揭開與分析自然知識的在地性(包括科學家或自然哲學家的社會、知識與道德關切,科學所具有的國家或地方特性等),以及自然知識生產與流通的過程,並非意圖反科學或詆毀科學家。晚近科學史的這個研究走向目的,在於促使逐漸失去純真的我們以比較切合實際的態度面對目前影響社會甚鉅、且性質日趨複雜的科學活動。
在此脈絡之下,科學的歷史、社會學與人類學研究者究竟在當今社會中能夠、以及應該扮演什麼角色?對話的對象為何?是否應該劃界?於何處劃界?如何劃界?如何評估劃界後所產生的社會與文化效應?之後該承擔怎樣的責任?這些生產出的知識與所謂的社會「秩序」之間,又應該具有怎樣的關係?在「科學研究」(Science Studies)與「科技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研究等相關領域急速發展、研究者關切間的差異使得對話越發困難的今天,這些方法論與實際操作層次上的問題很難輕易地一一釐清。二十年前謝平與夏佛在這本如今已成為科學史重要經典之作中的建議或許還是可行:「你可以爭論知識社會學是否可行,或就開始動手做。」

本文寫作期間先後同陳傳興、周易正、祝平一、雷祥麟、陳瑞麟諸位先生交換意見。文中謬誤及力有未逮之處,自當由作者一人負責。


Shapin, Steven and Simon J. Schaffer著,蔡佩君譯(2006[1985]),《利維坦與空氣泵浦:霍布斯、波以耳與實驗生活》(Leviathan and the Air-Pump: Hobbes, Boyle, and the Experimental Life)。台北:行人。

                                                                                                                                                       本文由行人出版社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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