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

《火藥時代——為何中國衰弱而西方崛起?決定中國歷史的一千年》試讀(II)

BY YMSTS IN No comments

作者:歐陽泰(Tonio Andrade
譯者:陳榮彬



本書封面,由時報文化提供



第十二章 火槍在東亞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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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繼光與明代火繩槍的使用

戚繼光向來被視為中國的民族英雄,如今在世人眼裡他主要的豐功偉業就是平定倭寇之亂以及發明了許多戰技、戰術,但實際上他也是火繩槍的擁護者。根據他自己的說法,他是在剛開始與倭寇交手落敗,才體認到火繩槍的威力,所以他說:「余乃因蹶思便以敗求勝。乃精放鳥銃之法以代矢……。」他之所以會如此堅定地支持使用火銃這件事,也許是因為他父親戚景通就是北京城禁衛軍中神機營(即使用火器的部隊)的副將。總之,他變成了擁護火繩槍的人士之一。他曾如此讚揚火繩槍:「此與各色火器不同,利能洞甲,射能命中,猶可中金錢眼,不獨穿楊而已……雖弓矢弗及也,此鳥銃之所以洞重鎧而無堅可禦也。」他的部隊都是傳統武器與火繩槍混用,這讓他得以清剿倭寇有成。

跟其他明朝的軍事領袖一樣,戚繼光也認為,「器技」是部隊勝敗之關鍵,若無「器技」有如「袒裸摶虎」。但他也意識到徒有器技無用,必須輔之以後勤、組織結構、紀律等其他要素,因此他才能夠成為一位以強大凝聚力與統合作戰能力著稱的名將。戚繼光把兵卒編成一個個為數十二人的「隊」,每一「隊」又分成兩個「伍」,隊裡有「隊長」,此外還有一個負責後勤支援的單位叫做「火兵」,但他們的責任可不只是炊煮米飯食物而已。如今,當人們在討論他的十二人隊伍時,往往強調他們如何使用盾牌、刀劍與長鎗等傳統武器。但從他的著作看來,他的十二人隊伍可以是由執行不同任務的各種不同單位組成。有些隊伍是全都負責短兵相接的「殺手」,他們使用盾牌、鎗矛、刀劍等冷兵器。其他隊伍則是有兩個或四個砲手,另外都有手持刀劍、鎗矛的「殺手」負責掩護他們。也有些隊伍全都由銃手組成。各種隊伍因為不同的性質而執行不同的戰術任務,藉此發揮相互搭配統合的優勢,而且在訓練時也特別強調要讓各個隊伍學會如何隨機應變,並且採用許多不同方式與其他隊伍聯合作戰,而且全都聽命於鑼鼓、旌旗、號角。

他用「退行」戰術來訓練銃手,火槍陣法在他寫的兵書裡面屢見不鮮;只不過,他從不認為自己應該仔細解釋,有可能是因為這種戰術早已經是很常見的演練活動之一。以他最有名的兵書,也就是在一五六○年(世宗嘉靖三十九年)問世的《紀效新書》十八卷本為例,我們就可以從以下這個段落看到他其實提及了「退行」戰術:

凡鳥銃,遇賊不許早放,不許一遍盡放。每至賊近,銃裝不及,往往誤了眾人性命。今後遇賊至一百步之內,聽吹竹筒響,在兵前擺開,每一哨前擺一隊,聽本管放銃一個,才許放銃,每吹喇叭一聲,放一遍,擺陣照操法;若喇叭連吹不止,及銃一齊盡放,不必分層。

「分層」的概念在他的演練模式裡面很關鍵,他會訓練每一層銃手輪流開火:「賊至小百步,聽本總放銃一個,每掌號一聲,鳥銃放一層;連掌號五次,五層俱放。畢,聽點鼓,一哨緩行,出鳥銃前。聽擂鼓,吹天鵝聲,吶喊,方才交鋒。」因此,銃手都被佈署為前鋒部隊,以火槍陣進行射擊,接著由那些手持刀鎗盾矛的「殺手」從後面走到前面來保護銃手。如果「殺手」擊退了敵人,銃手會再度開火。而且戚繼光在兵書裡詳述了各種演練模式,例如撤退、挺進,還有火器部隊與「殺手」部隊在一進一退之間如何交換位置等等。

銃手開火時並不總是分成五層。銃手部隊的編制非常有彈性,藉此針對各種不同狀況進行應變。重新修訂後在一五八四年(萬曆十二年)問世的《紀效新書》十四卷本裡面則是寫道:「每隊有十銃,若分兩層,每層五銃;若分五層,每層二銃;若不分層,十銃一列。」他也描述了要防禦時該怎樣佈署銃手,讓他們固守在營寨與蛇籠後方。在某個段落裡,他描述了一種用火槍陣進行防禦的方式,與傳說中長篠之戰裡織田信長使用的戰術很像,也是讓銃手在木造營寨後面開火;唯一的差別是,戚繼光在防禦時不只使用銃手,連砲手與其他火器部隊也派上用場:「……砲手聽對敵號令,或于木城,或于濠岸,或于拒馬下,更番射賊。空者復裝,飽者續放,放者方裝,裝者又發,如此而雖終日,砲放不乏,必無放盡而無砲之失。

要讓這種統合協調的攻勢順利進行,必先讓部隊接受仔細的訓練,而戚繼光認為演練至關緊要,只因戰鬥進行時情況是如此混亂,一切程序都必須像行雲流水般順暢自然,士兵們不假思索就能行動,否則部隊的凝聚力就會在戰場上瓦解。軍事思想家克勞塞維茨Carl von Clausewitz)也曾提出類似的知名觀念:「戰爭的摩擦力」(friction in war)──再完備的計畫也會在真實的戰場上被毀掉。他寫道,「只有加了油,」才能夠把摩擦力給化解掉,也就是模擬戰場上交戰的真實情況,讓部隊進行演練。戚繼光的兵法也是以類似的務實主義為基礎。他深信,演練與試驗是獲勝的關鍵,而且要盡可能模擬戰鬥的真實狀況,因為兵卒一遇到戰爭就會慌了手腳,讓訓練成果化為烏有:「平日十分武藝,臨時如用得五分出,亦可成功,用得八分出,天下無敵,未有臨陣能盡用平日十分本事而從容活潑者也。諺云:『到廝打時,亡了拿法。』

所以戚繼光讓部隊接受模擬實戰的訓練,他在兵書中也表示鎗矛招式的訓練還有好看的花拳繡腿根本沒有價值。新兵一開接受的訓練應該是使用武器的基本技法,火繩槍的使用方式讓人特別難以上手。如同軍事史家查爾斯.歐曼爵士(Sir Charles Oman)曾經打趣地說,「有人說,如果老天爺讓我們天生都有三隻手,而不是兩隻,那麼火繩槍就會是一種更為便利的武器。」問題出在導火線:因為絕對不能讓它熄掉,所以士兵必須趁導火線還在燃燒時,先把火藥倒入槍管裡,然後倒入火藥池中。一不小心,銃手就會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眾所皆知,歐洲的指揮官都會把發射火繩槍分解成好幾個動作,而許多著作甚至認為這是歐洲現代性肇始的跡象。

戚繼光也把裝填火藥與開槍分解成好幾個步驟,不厭其煩地訓練銃手們裝藥開槍,務求各個步驟都能精確到位。為了讓動作順暢而有節奏,他手下兵卒在進行訓練時都會唱一首「銃歌」:

一洗銃,二下藥,三送藥實,四下鉛子,五送鉛子,六下紙,七送紙,八開火門,九下線藥,十仍閉火門,安火繩,十一聽令開火門,照准賊人舉發。

為了加快裝填火藥的速度,他還要求銃手要先用特製的竹筒把每次所需的火藥裝好備用:「銃口可容鉛子幾錢,用藥給錢,截竹為筒,只儘藥為長短,預先較試停妥,裝三十管,列在皮袋內,繫于腰。

為了確保銃手們可以最流暢的手法裝藥開火,他規定部隊要時時接受檢閱、測驗與抽查。例如,選定某一支銃手部隊後,銃手一一被唱名,然後走到部隊最前面,拿出槍支來接受檢查。檢查程序包括測量槍口大小,藉此確保每個人的槍口口徑一樣。(他深信武器的標準化是關鍵所在,理由在於,如果同一個小隊每人手上槍支的口徑大小不一,就會造成相容性問題。)彈丸也要接受檢查,藉此確認與槍支的口徑相吻合,同時彈丸也必須打磨光滑,能夠貼緊槍口內側,並且能夠用「 杖」(火銃的通條)送往槍管底部。此外,「 杖要堅直,好在頂頭與銃口合。」此外,其餘裝備也必須仔細檢查,因此他接著寫道:「火門眼以小為式。火繩以乾為式,火藥以燥細急性為式,火繩看其粗細長短,務合前式。藥管以銃之大小裝藥滿與銃口,鉛子分兩不多不少為式。什物、藥線、錫鱉、鉛子帶逐一查驗合式。」火藥也應該擺在手上點燃測試:「每藥令本人手掌內燃五分,試其緩急何如。」好的黑火藥會立刻就燒掉,不會讓手燒傷。

一旦裝備通過檢查後,每位銃手都必須把裝填彈藥的程序實地演練一遍:軍官一邊唱誦「銃歌」,他們一邊把每個步驟都做好。裝好彈藥後,所有人一起前往靶場,一排排站好,與靶位相隔一百步。依明代規制,一步大概是一.五公尺,所以槍靶就位於銃手前方的一百五十公尺處。

鑼聲一響,銃手們開始放槍,不僅把個人的槍法表現出來,也是檢驗大家集體訓練的成果。在鑼聲的號令下,每位銃手總共都要開九槍,每次開完後都要快速裝填彈藥,因此「放完一班,第一銃又裝畢,再放為速」。每次打中槍靶,都會以算盤為計,最後的結果出來後把中靶數與每位銃手的名稱登記在一起。只要指揮官認為有必要,可以用不同的火槍陣形來進行測驗:把銃手分成兩排,每排五人,抑或分成五排,每排兩人,也可以讓一整隊十人站成一排。

每一隊不管是領賞或受罰,都是採用「連坐法」,不過如果某位銃手的槍法很好,也會個別受賞。戚繼光甚至把槍法評鑑的表格範本擺在他寫的幾本兵書裡,裡面有空格可以填寫銃手姓名,也有登載成績的欄位。填寫表格時,每位指揮官不只要記錄中靶數,也要把銃手放銃的姿勢與穩定度都寫下來。如果銃手在放銃時猶豫退縮了,就算中靶,分數也會比較低。部隊對於每位銃手似乎都會要求高準確度,而且每個人的薪水高低都取決於測驗結果(當然還有戰鬥時的表現)。

奇怪的是,許多學者都說戚繼光並不特別喜歡採用槍支,他麾下部隊的銃手比例也沒有很高。如今在世人眼裡,他是個憑藉刀鎗來振興明朝武力的傳統派將領。例如,史家黃仁宇曾寫道,戚繼光實事求是,這讓他的「格新不與傳統距離過遠,更不大事聲張」,即便到了晚年他仍是主張「『火器為接敵之前用,不能倚為主要戰具』,並且規定十二個人的步兵隊配備鳥銃二枝,一局(相當於一連)的鳥銃手必定要有一局的步兵『殺手』協同作戰。銃手之比例若高於此,不但不切實際,而且可能會危及整個部隊」。相似的,法國學者尚──馬利.龔提耶(Jean-Marie Gontier)也寫道,戚繼光的兵法以鎗盾刀劍等傳統武器為攻擊主力,因此「與同一時期其他地方使用的武器相較,似乎落後了一百年」。

但只要細讀他的許多兵書,我們就能看出戚繼光把自己當成提倡使用火繩槍的改革派。更重要的是,有充分證據顯示,他的步兵裡面有很高比例的銃手,而且比例是逐年增高的。在一五七一年(明穆宗隆慶五年)完成,知名度沒那麼高的兵書《練兵實紀》裡面,他主張每個步兵部隊(即「中營」)最理想的人數應該是「二千六百九十九員」,其中銃手「一千八十名」,也就是佔總兵力的四成。他麾下的部隊並非都能達到此一比例,而且我們也需要更深入地研究才能知道他每次進行實戰的佈署狀況是否與自己的兵書內容吻合。即便如此,如果與歐洲的狀況進行對照,他的說法還是具有啟發性。在歐洲,一直要等到十七世紀中葉,部隊中執矛士兵與火槍手的比例才翻轉,變成火槍手遠多於執矛士兵。在一五七○與八○年代,歐洲步兵部隊的執矛士兵與槍手比例都是在二比一或三比一之間,相較之下,戚繼光麾下步兵的「殺手」與「銃手」比例則是八比五。

事實上,某些華語史學界的學者甚至樂於把上述對比推到極致,主張戚繼光使用火繩槍的狀況領先歐洲一個世紀,而且他所採用的陣形與戰術遠遠早於歐洲:一直要等到十七世紀中葉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Gustavus Adolphus)進行軍事革新,歐洲才有類似陣形與戰術出現。

這說法未免過於極端,但有一件事卻是很明顯的:從戚繼光的火槍陣形看來,他的火槍戰術是非常細膩的。如果歐洲學者們說的沒錯,歐洲的火槍陣大約是在一六○○年左右發展出來的,那麼在這方面戚繼光至少領先歐洲幾十年,因為他最有名的兵書《紀效新書》是在一五六○年(嘉靖三十九年)就出版問世的。

戚繼光使用火銃的狀況到底如何?這是一個混淆難解的問題,理由也許就是因為他的兵書裡面顯然有一些矛盾之處。有時候他似乎感到很絕望,認為難以大量採用火銃。但他並未把問題歸咎於火槍本身,而是認為自己麾下的軍官該負責,因為他們不知道該怎樣好好訓練自己帶領的部隊:

鳥銃本為利器,臨陣第一倚賴者也。夫何各軍兵不思倚賴之重,其在操內並臨陣,人眾齊發,煙火障蔽,非一目可視,一手可指,俱不平執銃身,又不貼腮面,又不對照星,卻垂手抵執,一手執銃,一手用繩點火,所以不用龍頭者,何也?只是生疏膽小,慌忙不及取出火繩入龍頭,圖便速耳。如此,斷然不中,何貴于鳥銃哉?況名為鳥銃,謂其能擊飛鳥,以其著准多中也。如此打去,勢不由人,不知所向,安得中賊,況可中鳥乎?

不是把槍拿到戰場上,就可以派上用場。部隊必須深諳用槍之道,而要達到此一目標,就必先在軍備、訓練與演練等各方面都做足準備工夫。戰事進行時與後勤補給的過程中往往都會出現許多偏離原有理想的緊急狀況。

他那些對於火槍的使用情形感到悲觀的言論,似乎都與他在華北的經驗有關。在華南清剿倭寇取得一連串驚人戰功之後,他被調往華北赴任,任期從一五六七年(穆宗隆慶元年)開始。他在華南所建立起來的武力可說是從無到有,把招募來的農夫培訓成戰士,但是到了華北之後,他發現自己麾下的兵卒不太願意改變。北方部隊固守成規,只想使用舊式武器──例如一種很像火鎗的舊式火器叫做「快鎗」,鎗把很長,有時候鎗管不是只有一根,所以戚繼光說:「北卒坌而不耐煩,劇亦未見鳥銃之利,尚執迷快鎗,雖比于教場,鳥銃中鵠十倍于快鎗,五倍于弓矢,而終不肯服,亦可異哉。

就銃手與「殺手」在部隊中的人數比例而言,戚繼光是否能做到自己理想中的佈署?他把理想實現到什麼程度?光憑他寫的兵書我們很難找出答案,還有很多東西須透過其他史料來發掘。不過,看來戚繼光似乎用了很多不同比例的組合,隨著每個地方的不同狀況而來調整麾下部隊「旗」、「局」、「司」等單位的銃手與「殺手」比例。等到他被調往北方去抵禦外患韃靼,當初用來對付倭寇的那些方式就已不適用了。

他設計出一種令人大開眼界的盔甲步兵體系,最大特色就是這種部隊會攜帶能夠載運佛朗機砲的戰車。與宋代那種載運火鎗的戰車很像,這種戰車也是由馬匹或驢子拖拉,佈署在戰陣之中。砲手可以從戰車裡開砲,由一隊隊銃手負責支援掩護,如果有必要的話,銃手們也可以向前挺進,以各種陣形輪流開火。不過,這種戰車只有在華北有用。華南的地形潮濕多山,不可能以這種方式使用戰車,所以必須使用比較小型的管形火器。因此,在他的最後一本兵書、也就是萬曆十二年問世的《紀效新書》十四卷本裡(當時他已經又被調回華南,鎮守廣東),他就寫道:「南方田泥淖陷,步卒輕捷,重器難行,惟鳥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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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張銃手放銃圖的圖說裡,作者明白表示:「其法壹如輪流發弩圖式,」等於是把此一陣形的來源回溯到中國古代的弩陣形傳統,因為兩者都是所謂的「輪流」陣形。引自:畢懋康,《軍器圖說》明崇禎八年木刻版。感謝北京國家圖書館提供圖片。


【編者註】本章摘自《火藥時代——為何中國衰弱而西方崛起?決定中國歷史的一千年》第十二章之部分,(⋯⋯)為編者所加。




本文由時報出版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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