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湯家碩
若談到『精神病患』四個字,不知道各位讀者腦海中浮現的形象是什麼呢?近年來頻繁發生的隨機殺人、傷人事件中,嫌疑犯往往被懷疑有精神或人格上的違常,並且引起社會輿論對於精神疾病問題的焦慮。以2016年年初台北市內湖區發生的隨機殺童案為例,許多警政或精神醫療等各方專家紛紛在案發後登上媒體版面,試圖以『長年吸毒導致精神病』、『人格違常』、『心理偏差』等概念,來為隨機殺人此種反社會行為尋找病理上的解釋[1]。
面對這些難以理解的行為,訴諸於病態的心理似乎是少數可行的理解方式。精神疾病的問題,也因此與整體社會的安全問題劃上等號。在內湖隨機殺童事件發生後不久,一位長期遊蕩於政治大學周遭的慢性精神病人『搖搖哥』,因為其奇異的言行舉止而被當地警方強制拘捕並送往醫院,引發了關於『精神病患人權與社會安全問題何者為重』的爭論。反對將搖搖哥強制送醫的人權團體與律師認為,依照現行精神衛生法的規定,不應在無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的狀況之下[2](第32條第一項),違反個人意願強制送醫,況且搖搖哥長期在政大附近游蕩,雖然偶有怪異行為但也並無傷人,顯示其可以和社區和平共存。除此之外,也有社論認為,精神病人中有暴力行為者僅是少數,因此將精神病與暴力危險劃上等號,會有標籤化及污名化精神病患的風險;對於強制就醫的迷信,則更會導致國家濫擴權力、造成監控社會的來臨[3]。然而,也有政大附近的住戶持反對立場,認為搖搖哥的怪異行為隨時間越演越烈,因此不應放任其自理機能逐漸敗壞,部份受訪的精神醫師也指出,搖搖哥在沒有病識感的狀況下,只有藉由外力協助就醫、穩定服藥,病情才有康復的可能[4]。
各種隨機傷人事件,往往引起社會對於精神病人的集體焦慮。(圖片來源:UDN.com) |
對於出生於90年代之後的讀者來說,『龍發堂』或許並不是一個讓人熟悉的名詞。但在台灣,他曾經一度是最為著名的精神病患收容機構之一,也是一間信仰獨特的廟宇,名聲甚至更勝於任何的公立療養院或教學醫院精神科。龍發堂廣泛地接受各方家屬送來的精神病人,並且承諾能持續照護終生,不需家屬帶回,並且標榜著有別於現代精神醫療藥物的『另類療法』,讓院民念經、禮佛、組成樂隊或陣頭等四處演出。這樣奇異的景觀,自然引發社會中諸多對於其機構生態的不同想像與窺探。著名攝影家張乾琦曾經於2008年發表一系列龍發堂的攝影作品『鍊』,拍攝龍發堂中院民兩兩以鐵鍊相繫作為治療方式的震撼場景,也因此引發了關於龍發堂中病患人權問題的熱烈討論。 除此之外,不少大眾媒體也曾經以龍發堂做為專題,試圖『揭開龍發堂不為人知的神秘面紗』[5]。
張乾綺攝影『鍊』。(圖片來源:www.pinsoul.com) |
但是,對於龍發堂院民的家屬來說,一座被貼上『反現代』標籤的獨特廟宇,卻是他們寄託家中病患的唯一希望。1990年台灣首度訂定『精神衛生法』規定收容機構必須讓精神病患就醫,加上衛生部門試圖介入監管龍發堂內部的收治情形,並且威脅著要強制解散這個『非法』的機構,龍發堂也動員家屬抗爭、動員院民遊行,試圖維持拒絕外力介入的自主空間。
1990年龍發堂家屬至立法院與衛生署陳情。(圖片來源:1990年11月27日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
以龍發堂的例子來說,為什麼這樣一個看似『反現代』的機構,不只無法在現代化的歷程中被收編、消滅,反而穩定的存在著呢?若把發展歷程納入考量,台灣的精神醫療現代化,若從1980年代建立專科醫師制度、大幅增加病床規模、藉由各種調查與評鑑掃除非正統的精神醫療院所算起 ,也不過是短短的三十多年。所謂的抗精神藥物(antipsychotics),甚至要到1990年代發展出以血清素及多巴胺抗體之拮抗作用為主要機制的『第二代』抗精神藥物,才有較佳的療效以及較能被接受的副作用[6]。換言之,在這些台灣精神醫療發展與抗精神藥物的『草創期』,其實有許多從來沒有進過精神院、或者對於第一代抗精神藥物反應不佳的精神病人,他們並無法獲得現代精神醫學意義下的『妥善治療』,因此也錯過了藥物最能發揮作用的黃金時期。而對於資源有限的精神醫療體系來說,這些已經慢性化且需要長期照護的精神病人,在台灣缺乏足夠社區照護規模,卻又強調『去機構化』、避免精神病人滯留於院所的主流意識形態中,其實並不是十分受到歡迎的一群『投資對象』。因此,龍發堂中終生託付的模式,可以說是接納了台灣精神醫療在現代化的過渡過程中所產生的『遺民』,使之有一個可能的終生歸所。
今日龍發堂收容院民的大樓 (作者自攝,2012年) |
龍發堂家屬的訪談史料(提供:文榮光醫師) |
以Latour的立場來說,他認為所謂的『純化』其實是需要許多的『中介』工作,才能將原本牽扯著多重脈絡的現象,予以歸類為純屬自然或者社會的議題。然而,這樣的中介工作不僅無法對議題的治理產生助益,反而會更增加議題的複雜性、產生更多難以被處理的『混種物』。被精神醫學視為異端的龍發堂,在面對各種將精神疾病『醫療化』的嘗試介入之後,反而強化了龍發堂中將院民日常生活與外界隔離的空間政治、以及與精神醫學之間的對立關係,並且更加積極的透過拉攏家屬、展演病患等活動來維護自己的生存空間,因此,對於精神疾病的醫療化想像,反而讓龍發堂形成了一個更加穩固並且難以介入的『黑箱』。直至目前為止,所有對於龍發堂的介入嘗試都沒有獲得顯著的成功。1980年間首次介入失敗,造成龍發堂與精神醫學之間的對立,1990年間精神衛生法通過之後更強化龍發堂與衛生部門之間的衝突。2000年後嘉南療養院雖然成功與龍發堂建立較為穩定的合作關係,但此種消極合作得以延續,最終仍然仰賴對於龍發堂機構黑箱狀態的妥協。
從龍發堂案例來反思今日我們對於精神疾病的認識與想像,可以發現精神疾病不僅僅是醫療問題,同時也是一個歷史/社會問題,因此也自然無法化約為一種從個人生理跳躍到社會的解決模式。或許除了純化問題之外,考量如何將歷史與社會的向度納入我們對於理解精神失序相關議題的考量之中,才有可能避免各種關於精神疾病治理的混種物繼續無止境的增生下去。
註解
[1] 『內湖女童案 北市刑大:精神病患殺人 』 中央社。2016年3月29日。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3295013-1.aspx
[2] 精神衛生法第31條規定:『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
[3] 『我們不認識精神疾病,卻在罪案之後集體獵巫?』端傳媒。 2016年4月12日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412-taiwan-mental-disorders/
[4] 『政大駐衛警:搖搖哥曾持棍砸路燈、隨地便溺』聯合報。2016年4月3日。http://udn.com/news/story/9676/1605714-%E6%94%BF%E5%A4%A7%E9%A7%90%E8%A1%9B%E8%AD%A6%EF%BC%9A%E6%90%96%E6%90%96%E5%93%A5%E6%9B%BE%E6%8C%81%E6%A3%8D%E7%A0%B8%E8%B7%AF%E7%87%88%E3%80%81%E9%9A%A8%E5%9C%B0%E4%BE%BF%E6%BA%BA
[5] 『龍發堂搞什麼名堂』,民視異言堂專題報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mARbw_5yhM
[6] 林信男,『台灣精神科藥物發展簡史』。收錄於台大醫院精神部50年紀。
參考資料
湯家碩,《重訪龍發堂:精神衛生治理與一個機構的道德生涯,1980-1990》。國立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碩士論文。
作者簡介:
湯家碩。國立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碩士。現為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助理。對於當代醫療議題中所蘊含的多重面貌有著濃厚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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