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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日

《科技 社會 人3:跨領域新驛路》試閱

本書封面


推薦序

人類與科技可以和平共處嗎?


李丁讚(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榮譽退休教授)


人類與科技可以和平相處嗎?答案的關鍵在「社會」。可是,什麼樣的「社會」可以讓人類與科技和平共處呢?甚至讓二者共同演化,一起前進呢?

17世紀歐洲啟動了科學革命,18世紀中後期工業革命誕生,19世紀中葉,人類的生活水準顯著提高,高過歷史任何時期。這時,人類對科技充滿信心,認為科技可以為人類解決任何難題。

20世紀開始,一般社會大眾對科技仍然充滿信心。一直到1962年美國科普作家卡森(Rachel Carson)出版了《寂靜的春天》,揭露了化學農藥對環境生態的嚴重破壞,人類才第一次驚覺到科技可能帶來的問題。從此,科技對人類社會的各種不良影響相繼被發現。1988年德國社會學家貝克(Ulrich Beck) 宣稱,人類已經進入「風險社會」,我們必須以深思反省的態度面對科技,用所謂的「第二現代性」取代原來的「現代性」。

在「風險社會」中,各種科技風險充滿社會,包括空氣污染、食物安全、職業災害等,面對這些直接的風險威脅,社會如何幫助我們與科技和平相處呢?

「社會」是什麼? 什麼樣的社會才能夠讓我們有能力面對科技呢?

社會與市場不一樣。市場是利益取向的,具有類似地心引力的吸引力,讓人類不約而同、自然而然地就被這個力量吸引。但是,社會是一種道德的、向上的力量,是離心的。社會中的人,沒有經過特別的努力是無法上升的,而這種努力不是靠個人,而是靠很多人的團結合作才能達成的。如果說,市場是靠生產而成長,社會則是靠組織而成長,只有透過人與人之間的組織與連結,變成一個行動者網絡、甚至是一個社會支援系統,我們才有能力面對市場的地心引力,進而與科技和平相處。

當然,科技的風險,不只像空氣污染這些直接的威脅。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很多新的科技物不斷誕生,像複製人、無人車、機器人、網路科技、智慧城市等,這些科技物基本上不會對人產生立即性的傷害,但卻可能隱含更複雜、更細膩的道德倫理爭議,創造更巨大的科技風險。

面對這些爭議與風險,公民要有能力在公共領域進行公共論述,提出對未來社會的想像,甚至啟動社會運動,讓科技沿著社會想像來發展,而不只是讓市場決定。這樣,我們不只可以與科技和平共處,還可以與科技一起演化。

《科技 社會 人3》透過很多具體的個案,清楚地告訴我們──社會如何組織而成的?靠著社會,我們如何與科技和平相處,如何與科技共同演化,是「風險社會」中的我們都應該認真閱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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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1  科技物  導讀

科技物的特性,與我們:倫理、法律,與制度


林宗德


專研科技與社會的政治哲學家溫納(Langdon Winner)在〈技術物有政治性嗎?〉一文裡,區分了三種討論科技與社會之間關係的取向: 技術決定論——技術主導著社會發展、社會決定論——社會因素影響技術的發展和使用,以及技術政治論。他強調,我們雖然可以擺脫天真的技術決定論的糾纏,卻往往擺向天平的另一端——社會決定論,而忽略了科技物本身的特性——而這正是技術政治論的關注焦點。面對科技物充斥生活週遭的現代情境,溫納的提醒有如暮鼓晨鐘:針對千差萬別的科技物,我們有必要瞭解不同科技物的特性,才能對科技物與社會之間的互動作出適切的評估和分析。

本單元收錄的5篇文章,都引領我們思考相關科技的複雜特質,並以不同的面向和規模進行分析。其中三篇涉及機器人/人工智慧相關技術。自工業革命以來,自動化一直與人們的工作機會和技能特質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它一方面減輕了勞力負擔,提高了生產力,一方面也造成了許多人失業。自動化與人們的技能之間的關係,是持續演變的過程:自動化使得許多舊有技能消逝,但也因為改變了工作的性質,促成了種種與機器共事所需的新技能出現。然而,自動化的程度應該要多高才好?這問題在許多技能領域中持續地爭議。例如有論者指出,由於民航機的自動駕駛系統不斷地發展飛行員的技能有持續降低的趨勢,不利於飛航的安全。而對於汽車自動駕駛技術的研究也發現,提高自動化程度會使駕駛人的注意力降低,增加行車的風險。於是全自動駕駛的選項出現:卸下駕駛人的任務可能會讓行車更安全。但果真如此嗎?林宗德的文章〈自動駕駛車應該為誰而駛?私有化 vs. 公共性〉提及自動駕駛車在現行道路環境可能會遭遇的困難。文中也將自動駕駛車遭逢事故時的駕駛決策這個與倫理相關的問題,連結到對於自動駕駛車的公共/私有的不同想像,並且指出這些想像皆與廠商營利的需要有關,而車輛運輸的公共性,不見得要與自動駕駛技術綁在一起思考。

機器人技術的演進,讓我們越來越常在報章媒體上瞥見動作流暢的人形機器人,而它們也被認為能夠幫忙我們的家事勞動和照護工作。這是令人期待的未來嗎?隨著世界各國投入大量資源發展機器人,一個未雨綢繆,預想可能發生的問題,並且期待能提供指引的學科—— 機器人倫理學也應運而生。其中持批判立場者,關心機器人對於社會的宏觀影響,例如造成失業、或者深刻地改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另一方面,持務實角度者,思考的則是機器人應該遵守什麼樣的倫理原則,以便能與人類社會無縫接軌。吳秀瑾的〈應該禁止使用性愛機器人?〉一文,討論的是機器人應用於性行為的倫理問題。正反雙方都將問題連結到宏觀的社會影響層面,正方認為性愛機器人可以滿足弱勢者的性需求,反方則認為它會複製社會中的性別不平等,以及弱化人際之間極費精神與時間才能成就的溝通與情感交流能力。論者認為,後者這個反對意見,也適用於陪伴和照護應用的社交型機器人。討論宏觀的社會影響層面當然有意義,它點出了科技可能為整個人類社會帶來不可逆的轉變。然而,面對複雜多元的人類社會,務實的試用、調查也不是沒有幫助。例如對於照護機器人的田野調查,常常發現除了少數案例之外,一般人對於機器人的注意力,維持的時間相當短暫,其效果遠不及陪伴動物和人類照顧者。但在照護人力往往不足的情況下,它們或許可以作為輔助工具,讓照護者獲得些許喘息的空間,有機會提升照護的品質。

因此,從務實的角度看,將機器人投入先導性的研究,有機會得知它們與人類的真實互動情況,瞭解它們的能與不能。翁岳暄的〈人機共存的理想與現實:機器人特區與紅旗法〉一文,介紹日本為使機器人研究有發展的空間,成立了機器人特區,讓機器人在真實的人類環境下測試、研究。該文也提到了在現行的法律架構之下,機器人本身的法律定位,以及其可能產生的風險,皆需法律架構的調整與納入。機器人特區與法律架構的更動,都是機器人技術進一步發展所必須的軟硬體配置。以務實的觀點來看,即便我們可能對於機器人大舉進入人類生活的未來社會有所疑慮,但劃定特區實驗測試的方式,可以讓我們仔細地審視機器人技術與互動的真實情況,有利於對宏觀影響層面的正確判斷。

如同上述例子所示,自動化不必然能提高安全性,照護機器人也不見得能使命必達,貌似先進的科技未必有其宣稱的好處。反過來說,看起來落後的科技也不盡然那麼不可取。簡妤儒的〈雞蛋「一次性包材」政策是進步還是落後?—— 塑膠蛋箱的啟示〉一文,分析了因應雞蛋的生產和銷售分工而出現,方便蛋商運送雞蛋的標準化塑膠蛋箱。蛋箱在蛋商、蛋雞場、運輸車輛、零售商店之間來回穿梭,同享共用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使用者願意承擔清潔蛋箱的成本,也因此被指為禽流感等禽鳥類疫情擴大的幫兇。文中指出,蛋箱只是防疫的其中一個環節,如何提高蛋農防疫的誘因,實與整個市場及產銷結構有關,應該以更宏觀的角度來評價蛋箱這個科技物。近來政府極力推行雞蛋洗選政策,未來蛋雞場必須自行將雞蛋送往洗選場,蛋商也應在洗選場選蛋而不直接到蛋雞場收購雞蛋。如此一來,蛋箱在不同使用者之間頻繁流通的機會應該會減少,這對蛋箱的清潔與使用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簡文讓我們瞭解,蛋箱的使用深深地鑲嵌在社會關係和制度裡。而對於我們的五官通常無從分辨,只能用儀器推估成分和含量的化學物質這類科技物,情況也可以類比。陳信行的〈食安、污染、職災:化學暴露爭議的三種社會面貌〉一文指出,有害化學物質所造成的食安、污染、職災這三種爭議,受到輿論關注的程度由最高遞減,而受司法體系正面認定的程度則反過來由最低遞增。後者是由於知識上因果關係的主張,在有三種爭議中強弱程度有別。但既然都是化學物質而產生的爭議,與其讓因為不同的緣由(飲食、居住地或工作場所接觸)而攝入有害化學物質的消費者、居民和工作者自行面對程度不一的輿論關注和司法求償的可能性,陳文主張,應該採取預防原則,努力建立化學品登記制度,讓數量不斷以飛速增加的化學物質納入管制。但預防原則的採納,代表了從「負面表列」(沒說不行就可以用)到「正面表列」(只有列出的才能用)的管制態度轉變。而這個轉變在法令修訂上的落實,自然是政府、廠商和民眾折衝之下的結果。總結來說,本單元的數科技物之例,各以不同的樣貌,導引我們瞭解也再一次確認:科技物的分析,如同溫納所說,除了關注圍繞在它們四周的社會關係和制度安排之外,也必須同時兼顧深入地瞭解它們本身的特性。

本文由交大出版社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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