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湯姆.尼克斯(Tom
Nichols)
本書書封由臉譜出版提供
我幫你Google 一下—何以知識量多到掀鍋,人類反而愈來愈多蠢貨
網路如今散播的是什麼資訊,我內心期待接受的也就是什麼樣的資訊:一條無數知識分子在其中淌流的湍急水體。曾經我會揹著氧氣筒,潛入字海中,如今我像騎著水上摩托車,在水面上呼嘯而過。
—美國作家,尼可拉斯.卡爾(Nicholas
Carr)
網路一方面有機會讓大家一起變聰明,但一方面也讓不少人變笨,主要是網路對好奇寶寶來說是一塊磁鐵,對容易落入陷阱的笨蛋則是個天坑。網路就像召之即來的專家,你有Ph.D.?我有Google Search!
—美國專欄作家,法蘭克.布魯尼(Frank
Bruni)
網路上讀到的東西不要盡信,特別是引用自名人的句子。
—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若還活著會這樣說
史特金定律的回歸
隨便找個專業人士或專家問問他們對「專業已死」的看法,多數人會立刻把矛頭指向同一個禍首:網際網路。過去有事得去問專科醫生的人,現在只要把關鍵字輸入瀏覽器,然後須臾之間就能得到答案。既然自己就能搜出解答了,何必再去依靠那些書讀得比你多、經驗比你豐富的醫生呢?學會查網路,你連跟醫生約門診時間的力氣都能一併省了。
胸悶?去問電腦吧。「為什麼會胸悶?」的問題給他打下去,網路會在僅僅零點五二秒內產生出超過一千一百萬條搜尋結果(至少在我用的搜尋引擎上是這樣)。湧泉一般的資訊會「水漫」你的螢幕,當中會有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等權威機構的有用建議,也會有其他知名度較低,意圖也比較令人不放心的奇怪網站與資訊。這些名不見經傳的網站,甚至會一步步領著螢幕前面的病患得到診斷的結論。你的醫生可能有不同的見解,但他是什麼東西?他有什麼資格跟秒答的網路跟視網膜解析度的螢幕互別苗頭呢?
事實上,誰又還能跟誰一決高下呢?在網路與資訊時代,懸案或公案都已經不存在了,任何爭端都一定可以解決。手機或平板電腦做為資訊的載具,讓我們每個人不論雙腳走到哪裡,唾手可得的資訊量都大過古埃及建於西元前三世紀的亞歷山卓圖書館從開始到燒毀的全數館藏。在本書的一開頭,我提到過經典電視劇《歡樂酒店》的克里夫.克拉文一角。克里夫是個地頭蛇兼萬事通,而他照例會在波士頓一間酒吧裡對著其他常客「演講」,太陽底下所有新鮮不新鮮的事情,他都可以講上一番。但時間拉到今天,我們在酒吧裡是見不著克里夫的,因為上一秒你剛說完「大家都知道⋯⋯如何如何⋯⋯」,下一秒大家就已經掏出手機上網對答案了,這樣你叫克里夫要如何唬爛。
這也就是說,科技創造了一個我們所有人都是克里夫的時代,而這也就是問題所在。
惟雖然專業人士對網路非常不滿,但網路其實並非專業遭到挑戰的主因。真要說,網路是加速了專家與素人間的溝通管道崩解,原因是網路讓博學變得可以速成。網路上有無限量供應的「事實」,而掌握事實會讓人沉浸在一種專業的錯覺中,進而讓有心人可以裝出一副學有所成、知識分子的模樣。
專家都知道,「事實」不等於「知識」或「能力」。何況在網路上,「事實」真的就是事實嗎? 在一次次知識體系與對手的短兵相接中,網路就像是為知識敵方助陣的火力掩護:網路會持續不斷地用隨機而瑣碎的片斷資訊來轟炸對手,包含專家或一般的民眾,直到砲聲使人震耳欲聾,也不可能進行任何理性的討論。
網友創造出了許多幽默的定律與推論來形容網路事件中的討論。不論討論什麼,「納粹德國」都會很容易被搬出來,於是乎網友間有了所謂的「嘉德溫定律」(Godwin’s
Law),乃至於其衍生出的「希特勒歸謬法」(reductio
ad Hiterlum),亦即你不喜歡誰,誰就是希特勒,而什麼東西只要有像希特勒一樣邪惡的人支持,那就一定錯。網友間一旦某種風向成為主流,那這主流看法就會深入人心而難以撼動,由此我們生出了所謂的「潑墨定律」(Pommer’s
Law),亦即網路只能把人從「沒有看法」變成「看法錯誤」,也就是從「繳白卷」變成「有答但答錯」。當然這類挖苦網路現象的「定律」不只這兩樣,比方說我個人覺得最妙的是史基特定律(Skitt’s
Law):「網路上糾正某篇發文裡有錯的任何一篇回文,本身都也一定含有至少一個錯誤。」
但說到與專業之死的關聯,我們最應該牢記在心的是早在個人電腦出現之前就有人觀察出來的「史特金定律」(Sturgeon’s
Law)。史特金之名,源自於傳奇科幻作家史特金(Theodore
Sturgeon)。一九五○年代初期,大眾文學成了文學評論家「狗眼看人低」的批判目標,其中美國科幻小說更是遭到鎖定砲轟。他們覺得科幻與奇幻文學是「文壇的貧民窟」,是「低端作家」的去處,由此他們不屑地認為科幻與奇幻文學的價值極低,而憤怒的史特金對此提出了反擊。史特金說文學評論把標準設得太高了,他認為多數行業裡的多數產品,品質一定都不高,包括當時被認為是文壇中嚴肅作品的東西。「九成的任何東西,」史特金總結說,「都是屎。」
今天把觀察的對象換成網路,那史特金的九成是屎之說可能還算客氣了。網路之無遠弗屆暨包山包海,意味著我們根本無力去區分什麼是有意義的知識,什麼又是莫名其妙的噪音,亦即可用的資訊必然會淹沒在垃圾訊息與無關的岔路中。更糟的是,就算有團體或組織想要透過不斷更新來替網路理出個頭緒,也是有心無力。一九九四年,全球的網路上不過三千個網站不到,但到了二○一四年,全球網站的數量已達十億個以上。【註1】多數這些網站都可以搜尋得到,所以要出現在你面前只消幾秒,至於品質高低就只能碰運氣了。
好消息是即便史特金定律說的沒錯,我們也還有一成,也就是一億個網站是相當不錯的,這包括世界上所有主要的新聞出版品(沒錯,許多報刊都已經數位化,紙本對讀者只是次要的了),也包括智庫、大學、研究機構與科學/文化/政壇巨擘的主頁。至於壞消息自然是:要把這些好的資訊找出來,你得在鋪天蓋地的垃圾堆中剔除無用或錯誤的東西,才能去蕪存菁出有用的東西,要知道從一心想幫忙的阿公阿嬤跟伊斯蘭國的聖戰殺手,人人的意見都會並存在伺服器上。人類世界中最最聰明的腦袋瓜,在網路上有著巨人般的身影,但某些IQ零蛋也可以挨在這些巨人的身旁,只消點錯一個連結,你就會變成在「請鬼拿藥單」。
這些連結另一端的網站,就像載滿資訊廢棄物的垃圾車,一輛輛違停在網路上,活脫脫就是史特金定律所描述的噩夢一場。原本就有數十個電視新聞頻道要過濾的我們,頭已經夠大了,現在又加上單位是「百萬個」的無數網站,而且作者還一個個都興致勃勃卻又來路不明。網路無疑是人類的偉大成就,無數人也無疑因為資訊的普及與聯繫變容易而受益良多,過上更好的生活,這是人類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事情。但話說回來,網路也有黑暗的一面。人類求知的方式與面對專業的態度,都因為網路的出現而受到了極大的衝擊。
在網路帶來的各種問題中,有一點最為嚴重,那就是輸入的欠缺管制與全然的自由,使得虛擬的公共場域充斥著劣質的訊息與半吊子的觀點。網路上確實是百花爭鳴,但大部分這些花卻散發臭氣。從部落客吃飽太閒的囈語、憤青毫無根據的陰謀論,一路到有團體或政府在幕後擘畫的系統性謠言,都是網路效應的惡例。網路上的一些資訊之所以錯,是因為作者懶惰,有些錯,則是因為作者用心良苦但程度不足,還有些東西錯是出於貪婪或惡意而刻意放在那裡。面對這許多種不同動機的輸入,網路做為媒體不會加以評論,也不存在編輯台會出手干預,而是會毫不拖泥帶水地原文照登。網路是平台,而不是評判。
網路的這種狀況,其實就是當年「印刷術根本矛盾」的升級版。按照尼可拉斯.卡爾所說,西方印刷術在十五世紀由古騰堡發明出之後,引發當時有識之士間的軒然大波,他們「咬牙切齒」地擔心起「書籍與報紙的普及會侵蝕宗教權威的根基,貶抑學者與書記的職業地位,甚至於散播起異心與下流的種子」。【註2】
中世紀這些唱衰印刷術的人,其實還真說對了一些事情。印刷術用來量產了聖經,教百姓讀書,最終讓識字率上升,人類也因此獲得了更大的自由。但在此同時,印刷術也讓瘋狂如《錫安長老會議紀要》(Protocols
of the Elders of Zion)的內容得以傳世,話說這書不僅教人要把文字跟事實混為一談,而且還支持建立集權的宣傳工具來削弱人類因為印刷術而得到的同一種自由。網際網路,就是有光纖傳輸速度撐腰的印刷術。
除了讓錯誤資訊的流竄變得洶湧以外,網路也讓素人暨學者都損失了一些基本的研究能力,而我們就是要有基本的研究能力,才能在「壞資料」的荒野中行動而不撞到東西。由我這個忝為學者社群一員的人來「黑」網路,好像有點怪,因為我也不否認網路讓我寫東西的時候輕鬆不少。一九八○年代想寫篇博士論文,我需要抱來抱去的文章跟書可真的是一拖拉庫。但到了今天,我只需要管好瀏覽器書籤跟電子文書的檔案夾,要用隨時叫出來就行。比起在圖書館的影印機前吸數小時的碳粒兼被亮光閃瞎,我實在無法昧著良心說網路不是一種進步。
確實在某些層面上,網路帶來的方便是人類的一大福音,但能有福消受之的,多半只限那些受過專業訓練,知道怎麼做研究,在網路上不是無頭蒼蠅的人。按一下滑鼠訂閱外交或國安期刊的電子版,你說是不是比千里迢迢去圖書館紮營或看著辦公室信箱(真的那種)望穿秋水要好上數萬倍? 惟如果今天是個弱弱的大學生或未經訓練、也不知道如何判斷資訊出處或作者聲譽的普通人,那我就不敢說網路能派上多大用場了。
來到圖書館,算是鬧中取靜,而來到圖書館裡的參考資料跟學術分區,更是靜上加靜。話說上圖書館本身就是具有教育意義之舉,特別是對那些願意花時間去向館員請教求助的讀者而言,更是能學到東西。網路相形之下,就是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網路是個大水庫,誰都能拿東西往裡頭丟。不論是從莎翁的《第一對開本》到合成照片,從科學論文到黃色書刊,還是從事件的懶人包到亂七八糟的電子塗鴉,網路都容得下。網路是個幾乎「無法無天」的空間,其大門永遠為各種內容敞開。不論是想賣東西的話術,想騙選票的宣言,還是路人一時興起想推薦什麼的各種影音文字,都會在網路上出現。
五千萬個貓王歌迷都買過的唱片,還能難聽嗎?當然能!
事實上在網路上搜尋資料會吐出什麼結果,就是看特定搜尋引擎採用了什麼樣的運算法。而這些運算法,通常背後都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他們自有一套使用者看不懂的標準會決定搜尋結果。一個年輕人要是對二戰坦克好奇,那網路搜尋可能會先讓他看到電視咖比爾.歐萊利(Bill
O’Reilly)所著那本胡說八道但賣很好的《巴頓將軍之死》(暫譯)(Killing
Patton),然後才會出現需要咀嚼但絕對忠於史實多得多的其他書籍,比方說二十世紀軍事史大家的嘔心瀝血之作。只可惜在網路上,就跟在現實中一樣,行銷預算跟作者有名比什麼都要緊。
光是把關鍵字輸入電腦,不叫作研究,這叫作問問題,而且你問的還是一台不能真正理解人類的程控機器。真正的研究是非常辛苦的,而且對於從小在電子刺激中長大的人來說,研究還極其枯燥無聊。研究需要人有能力去找出真正屬實的資訊,然後將其擷取重點、分析、化為文字,然後呈現在世界面前。研究能力不是科學家或學者的禁臠,而是高中教育就應該賦予我們所有人的能力,畢竟非常多的工作與職場都需要在其位的人有一定的分析能力。但話又說回來,既然千百萬筆答案只要打幾個字就能呈現在螢幕上,我們反覆像在跳火圈一樣操演自己的研究能力,又是何苦來哉? 你難道不喜歡現成的答案、設計感十足的網站,乃至於精美的排版嗎?
這當中有一個深層的問題是網路改變了我們閱讀的方式、推理的方式,甚至是思考的方式,而且我說的都是變壞而非變好。我們對於資訊的取得要求即時,我們希望別人可以幫我們把骨頭都先挑掉,整理成懶人包,呈現方式還得顧及視覺上的舒適—字體又小,本身又很容易破損的教科書,我們敬謝不敏—而且我們會希望網站只說我們想聽的東西就好,多的不要廢話。所以與其說很多人在做研究,不如說他們是在「搜尋漂亮的網頁來提供人能在最短時間裡花最少力氣吸收的解答」。如此吃下肚的「資訊食物」不僅品質良莠不齊,甚至連製作者的精神狀態都相當堪慮。這種虛有其表的知識,知道了根本是弊大於利,還不如什麼都不知道的好。有句歷久彌新的老話大概是這個意思:一無所知不會怎樣,自以為是才真正可怕。
最後一點,或許也是最令人不安的一點,是網路讓我們變得不厚道了,沒耐性了,也沒辦法進行有建設性的討論了。無時差通訊最大的問題,就在於無時差。網路固然讓更多人能跨越時空的隔閡來交談或聯繫—這一點可為史無前例—但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跟任何人對話,並不見得一定是件好事。有的時候,人就是需要緩一下、沉澱一下、自省一下,才能有時間去吸收、消化資訊。但這種餘裕在網路上是一種奢侈,網路上的回應就是得不經大腦,而為了顧住面子,人便會在事後覺得有必要捍衛自己的直覺反應,進而拒絕接受新知或承認己身的錯誤,尤其是被學經歷強者所抓出的錯誤。
【註1】Adrienne
LaFrance, “Raiders of the Lost Internet,” Atlantic online, October 14, 2015.
【註2】Nicholas
Carr, “Is Google Making Us Stupid?,” Atlantic online, July/August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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